备考青海省公务员面试,考生首先要及时准确地了解青海省公务员面试的相关政策信息,把握考试动向,使面试准备更具有针对性,提高备考效率。下面我们就青海省的面试政策做一下简要介绍。
一、面试形式
虽然在《青海省2017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中并没有对面试形式进行明确规定,但就青海省历年公务员面试情况来看,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从2013年至今,青海省公务员面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材料为依托的“一拖三”式的结构化面试形式和普通结构化面试形式交替出现。这就要求考生在备战阶段一定要熟练掌握结构化面试形式的考查重点和应试技巧。因此,本书重点为考生讲解结构化面试内容。
二、面试时间
青海省公务员面试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考生们要关注面试公告,在此以2016年的情况列出来供考生们参考:面试时间为7月1日—7月18日,面试地点为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宁市八一东路37号)。
三、面试人员比例
面试时,一般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确定面试人员;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招录计划的职位,招录单位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以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四、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
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成绩计算
申论(占笔试总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对于调剂补录人员,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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