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的施行,已经超过12年了。目前,《公务员法》正在启动修订征求意见。在全国人大公布的修订稿中,有一条改动,最让基层公务员心动。这条改动,将之前的“非领导职务”改成“职级”,基层公务员普遍认为,这个改动,意味着今后基层公务员的上升空间更宽阔,提拔晋升更容易了。
过去,公务员的晋升通道其实是很窄的。尤其是公务员的晋升,呈现出这样一种特点,越是基层公务员,提拔升迁越慢,能提拔的层次越少。比如,如果你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时候,考上了中央部委,这就意味着,您从20岁干到60岁,提拔为厅局级干部退休的机会非常大。这是因为,中央部委的厅局级干部职数相对较多。但是,如果你在乡镇政府上班,成为乡镇长的可能性当然小,想成为一名主任科员可能都难,因为乡镇主任科员实在太少了。这种机构层次上的差别,注定多数基层公务员最多在科级干部或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任上就退休了。过去,主任科员不分层次。这就意味着,如果在乡镇上班,成为主任科员之后,如果不能被提拔为实职,基本上再也没升迁机会了。在县级也是一样,成为一名调研员,就是一辈子。因为县级机构没有厅级干部职数设置,你再怎么能干,也不可能跨级提拔。
现在,国家拓宽了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层次。以前,从科员到副主任科员,再到主任科员,是三级。现在,从二级科员到一级科员,从四级主任科员到一级主任科员,总共是六级。这就意味着,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层次被拓宽了。二级科员可以提拔为一级科员,二级调研员可以提拔为一级调研员。虽然说,乡级、县级的级别仍然不能突破,但是职数增多了。每一名基层公务员提拔的机会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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