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鄂组通〔2018〕18号),经研究决定,湖北省2019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数量
2019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26名;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674名。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
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原“985” 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选调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2.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应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2月15日10:00至3月4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武汉市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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