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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部分面向全国,无笔试!

小军师面试 www.xiaojunshipeixun.com 2019-10-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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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2018河南安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44人公告。报名日期:12月7日至12月9日;

面向全省、面向社会!2018河南三门峡义马市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公务员15名和招聘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实施方案。报名日期:12月11日至12月13日;

2018河南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1名公告。报名日期:12月6日12月9日;

2018安徽铜陵市义安区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5名公告。报名日期:12月5日至12月12日;

面向县外!2018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2名公告。报名日期:12月3日至7日;

2018河南洛阳市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公务员31名公告。报名日期:12月6日至12月7日;

2018河南洛阳市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公告。报名日期:12月6日至12月7日;

面向全市!2018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公告。报名日期:11月30日至12月6日;

2018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4人公告。报名日期:12月3日至12月7日;

2018山东济宁市金乡县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8名简章。报名日期:12月4日至12月6日;

2018湖南衡阳市衡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2—4名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公告。报名日期:11月29日至12月6日。

 

关于中共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阳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阳市委同意,安阳市纪委监委、安阳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面向安阳市市直单位带编选调安阳市委巡察组、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12名(以下简称职位一)。

(二)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20名(以下简称职位二)。

(三)面向安阳市市直单位带编选调安阳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5名(以下简称职位三)。

(四)面向安阳市市直单位带编选调安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7名(以下简称职位四)。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从业资格;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二)职位条件

1.职位一、职位二

(1)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职位三

(1)安阳市市直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除外);

(2)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职位四

(1)安阳市市直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除外);

(2)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8年11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经所在单位和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尚未毕业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9:00至12月9日16:00。

1.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hrss.gov.cn),点击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阅读并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后,按照界面要求准确、真实的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男性穿西装、衬衣,系领带;女性着职业装),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平光拍摄,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05×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申请提交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下载推荐表格。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安阳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盖章。

3.查看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考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核减拟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选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9日21:00前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5日9:00期间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报名链接,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1日9:00以后登录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同一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并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比例内末位应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

(2)《安阳市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贴照片)1份;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本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组织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安阳市纪委监委和安阳市委组织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安阳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及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七)公示、试用与手续办理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选调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

2.手续办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统一确定岗位安排任职,选调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报考人员报名后,所在单位提拔重用的,不予承认。

 

四、有关要求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公示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安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8705311525

咨询电话:18337215856 0372-3203911

监督电话:0372-12380 0372-3203925

 

中共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阳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8日

 

 

 

 

义马市2018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公务员和公开招聘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中共义马市委、义马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河南省公开选调义马市纪委监委公务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马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和招聘计划

1.面向河南省公开选调义马市纪委监委公务员15名。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马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选调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心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已被其他单位录用、选调尚在试用期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党的事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身心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和招聘程序、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公告在义马市党政网(www.yima.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义马市纪委监委三楼317房间(地址:义马市政府西50米路南)。

3.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选调。①《义马市2018年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贴照片,双面打印)。②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④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面貌、在编在岗、编制性质、是否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公开招聘。①《义马市2018年公开招聘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贴照片,双面打印)。②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④在职的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每人只能选择公开选调和招聘其中一项进行报名。公开选调和招聘计划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批准后,可相应核减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5.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录用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1)具有义马市户籍:①大学生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2)参加义马市:①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证或审计师证;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司法资格证)。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户籍证明和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确认后,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在公开选调和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公开选调笔试内容:政策理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相关知识。

公开招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公开选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50%+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结束后在义马市党政网(www.yima.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 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公开选调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广泛深入地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名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义马市党政网(www.yima.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公开选调。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3个月的选调试用。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2.公开招聘。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管理权限,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义马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5863998。

 

六、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义马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确定义马市党政网(www.yima.gov.cn)作为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和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义马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398-5821600。

 

 

陕州区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各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计划

拟选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行政编制)、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2名(行政编制)、区纪检监察办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13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陕州区各乡(镇)、区直各单位中行政编制、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为保障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考虑到编制划转问题,此次选调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一线教师和一线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因其他原因编制受限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或党组织正在培养的积极分子;

3.行政编制人员需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或者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暂未登记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需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行政编制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会计师证、审计师证、司法资格证的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条件。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8.与区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全区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宣传,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选调。公告在陕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风陕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

 

(二)报名(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9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陕州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313房间(区纪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电话:3837098。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积极组织好报名工作。

4.报名所需资料:《2018年陕州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1日)对选调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单位共同实施,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入编手续及违纪违法等方面。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面试 (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3日)资格审核后,组织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

借鉴外地经验,本次选调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放宽报名资格条件,原则上按拟选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2018年12月14日)

拟录用人员按照1:1的比例参加体检,因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2018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6日)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通过陕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风陕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八)调入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等有关事宜均在“清风陕州”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请报名人员关注。

6、 本次公告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

三门峡市陕州区监委

2018年12月2日

 

 

关于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强化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

15个。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3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步骤

采取组织选调和公开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选调。组织选调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商超编单位党委(党组)直接确定人选。

(二)公开选调。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经组织考察择优确定人选。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为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015年1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⑥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报名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在义安先锋网、义安区政府网站、义安区纪检监察网下载并填写《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参考《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件2),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1张(附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日

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政府大楼负一楼)咨询电话:8829592 8878728

3.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满分100分,占总分60%。区人力资源局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复核把关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进行评分,按选调名额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进行。考察组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40%。同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名表、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等内容进行核实。

5.征求意见

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

6.确定人选

结合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按照总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60%+考察组评价得分×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高低顺序取足名额。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共同综合干部个人表现、岗位适应性等情况,提出选调岗位具体建议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试用和调入

拟选调对象在区纪委监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经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报名,接受组织挑选。参报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综合能力素质评估中弄虚作假,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对象入围后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最终解释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安区纪委监委。

附表:/Site/12/Upload/files/2018-12/附表.docx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陵市义安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组织部

铜陵市义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于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顺利推进于都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于都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12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报名参加选调的对象为于都县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中共党员优先;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 3日-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于都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咨询电话:0797-6219996)。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三)选调方式

(1)面试。①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②面试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③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拟选调人员单位实地考察或调档等方式审查相关信息和档案材料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3)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五)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于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30日

 

 

关于2018年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1名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

 

二、选调方式

以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数量

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岗位31名。

 

四、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科级)。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选调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2、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职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依据《公务员法》,选用后即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9-66831543

3、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需填写《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单位同意报考及无违纪违法证明。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并在“中国栾川网”、“栾川人才网”、“清风栾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12月15日。

2、笔试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纪党规中的重点内容,公务员应知必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岗位1.5倍时和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考察拟选调人员。

 

(六)考察

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选调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2、选调人员到岗工作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由县纪委监委商请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公告、通知均在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栾川人才网(http: //www.lchero.com)、“清风栾川”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参加选调人员届时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选调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规违纪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831543

 

栾川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关于2018年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

 

二、选调方式

以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数量

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财政全供事业岗位5名(参公2名,非参公3名)。

 

四、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八级及以上职员,不含聘干、工人)。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遴选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选用后即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9-66831543

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需填写《栾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单位同意报考及无违纪违法证明。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并在“中国栾川网”、“栾川人才网”、“清风栾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纪党规中的重点内容,公务员应知必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岗位1.5倍时和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考察拟选调人员。

 

(六)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选调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2、选调人员到岗工作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由县纪委监委商请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公告、通知均在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栾川人才网(http: //www.lchero.com)、“清风栾川”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参加选调人员届时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选调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规违纪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831543

 

栾川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同心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

为了优化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市县监察机关补充人员力量事宜的复函》和吴忠市纪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同心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办拟定了《同心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同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从全市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原则和标准

本次选调实行竞争性差额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人岗相适,力争选拔一批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资格和条件

(一)中共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严以律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有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选调;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之前。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选调范围:

(一)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派出机构干部有夫妻、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家庭及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工作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工作人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

(五)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选调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宣传动员。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办联合下发文件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和报名需填写《同心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行政中心111室),联系电话:0953-8024966,联系人:周亮。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部认定的公务员登记表(盖查档专用章有效)、干部专审表(盖查档专用章有效)、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自荐情况,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点。

4.报名程序:报名前本人须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填写《报名表》,A4 纸双面打印后贴照片(一式两份),所在单位要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否则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先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和资格审查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议汇报,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拟考察比例及人员。

(四)考察。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考察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对被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考察报告。

(五)试用、办理相关手续。拟选调人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被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委监委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教育、管理和监督。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对试用人员的岗位和职级进行调整。试用期满,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办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认为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岗位。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好推荐报名工作。推荐报名是选调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组织负责、 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广泛进行动员,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

2.严格审核资格条件。推荐单位和推荐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干部,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素质关、廉洁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德才兼备、能力过硬。

3.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如有推荐单位、推荐人在推荐工作中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被推荐人一律不予选调,并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参加选调人员如存在填报不实、弄虚作假,或者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中共同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同心县委组织部同心县监察委员会

同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永宁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市县监察机关补充人员力量有关精神,决定公开选调永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综合岗位1名,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

 

(二)选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5. 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计算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含试用期);

6.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党组织正在培养的发展对象;

7. 岗位专业条件:

(1)综合岗位:具有汉语言、文秘、计算机等专业或具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选调。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一般应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经济等专业知识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选调。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条件特别优秀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酌情考虑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选调范围:

1. 与永宁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 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永宁电视台、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永宁党建网(http://www.nxynzzb.gov.cn/)、“风清永宁”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永宁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永宁县宁和北街73号纪委监委办公楼)。报名咨询电话:0951-8021297。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永宁县纪委监委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确定初步人选

采取资历量化和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1.资历量化(40%):根据《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百分制)。对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即总成绩=资历量化总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比例1:1.5确定初步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五)考察

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束后,根据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

永宁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选调人选中进行筛选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先到县纪委监委调训3个月。调训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由县编办及相关部门按组织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评价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出具该人员调训情况的鉴定,客观反映其现实表现。

 

四、组织领导

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1-8021297(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电子邮箱:nxynjw@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51-12388 8014222(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中共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宁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金乡县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需要,金乡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部分公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公务员8名,选调后根据人员情况和岗位需要统筹安排职位。

 

二、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选调条件的科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2月);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14年及以后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或金乡县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jxjw.gov.cn/ )下载并填写《2018年金乡县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8年金乡县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填写完毕并审核盖章后,将《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等有关材料,于2018年12月6日17:00前,报送至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组织部)。

 

(二)资格初审和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收到报考人员上报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两次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次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次面试为业务水平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一)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业务水平测试

业务水平测试人选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业务水平测试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如果出现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业务水平测试),达不到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满分100分。

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业务水平测试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选调人数和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由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视情节暂缓做出考察结论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暂缓做出考察结论的,自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终止录用程序。

 

(二)体检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选调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选调的,要向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县纪委监委机关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7-8706368(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

 

中共金乡县纪委

金乡县监委

中共金乡县委组织部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

 

衡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衡南县纪委监委决定向全县公开选调2-4名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与县纪委监委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衡南党政门户网、衡南新闻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北院306室)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报名表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王云,电话15211451042。

(三)考试和考察。考试按照笔试、面谈程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前十名进入面谈和考察。

(四)组织决定。综合笔试成绩、面谈和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跟班学习人选。

 

中共衡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南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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