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伊犁州党委、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疆内外高校集中开展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引进对象
符合伊犁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州直重点行业、领域竞争优势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州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可直接推荐引进。
县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优惠政策
州本级引进人才根据《伊犁州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如下:
1.引进人才来伊工作,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享受120平米、100平米、80平米精装住房一套,协议期满直接赠予;也可选择5年内免费居住公寓房,服务期满,分别一次性给予博士、硕士、紧缺专业本科生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住房补贴。
2.引进到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机关事业编制或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次年参加疆内公务员招录考试入行政编制;未能考录人员也可通过后期公务员招录或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进入事业编制。
3.进入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破格提任副县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任职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提任正科职务。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7级岗位。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9级岗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聘不受岗位数限制。
4.5年内,引进人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父母或配偶来伊探亲,按在职干部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5.来伊参加供需见面会的应聘人员可按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4.报名程序
自愿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伊犁州赴内地部分高校招聘专场进行现场报名。
2018年12月、2019年3月,伊犁州将组织招聘团赴北京、湖北、河南、江苏、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市(区)高校召开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在伊犁党建网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24:00
应聘人员仅限填报一个意向岗位,所报岗位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报名时将所有附件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应聘单位+(行政或事业岗位)+应聘专业”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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