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务员招考
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中考录区外公务员
招303人
报名时间:8月6日至12日
笔试时间:8月24日
笔试科目:行测+申论
考录范围和对象
此次考录的地区和部门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四川、甘肃、江西、海南、山西、河南、云南、贵州、河北25个省市和交通、税务、海关、水利、统计、气象、移民、铁路公安8个中央机关直属机构。考录对象为西藏籍少数民族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至2001年8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西藏籍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考条件的往届普通全日制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考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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