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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台了《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对于医院的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得限制患者购药的权利,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结构或者药店进行购药。同时明确提出对于药品供应不及时的药企,也将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限定两年内不允许在购药平台上供应药物,在约束医院的同时也有效的对供药企业进行了约束。意在保障患者的权益,降低患者看病的成本,推动医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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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明确规定,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解析:
《北京市进一步改革佤山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的提出,能够让人们自主的选购药品,对于降低看病成本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医疗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值得肯定。
医疗是关乎民生的问题,而看病贵的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每一个人,看病贵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药品贵,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去医院看病往往只能在医院购买药品,有些医院甚至会强制要求患者在医院购买药品,有些医生也会开具一些病人看不懂的药物,或者直接通过内部系统开药单,病患再看不到药物清单的情况下只能在医院购买。而医院的药品往往也是高于市场药店价格的,虽然目前医药改革加强了对医生的限制,通过提升诊疗费降低药价等方式来改变以前医药养医的问题,但是医院对于病患用药仍旧保有绝对的控制权,这其中就不免会有一些加价牟利的行为。该实施方案的提出,无疑打破了医院对于药品的控制权,让药店参与到病患购药的环节中,倒逼医院降低药价,从而推动医疗改革,降低看病成本。
为了让这项政策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患者在医院购药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制度,明确对涉事医院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从而让这项规定落到实处。当然,为了能够推进一样改革,也需要尽快将这项规定进行推广。当然,为了解决药价过高的问题,还应该杜绝医药销售企业对医院提供所谓的“专供”药物,避免患者出现无处可买而只能在医院购买的局面。作为医院也应该积极的转观念,看清医药改革的趋势,积极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了医疗水平,通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来获取竞争力,而不是一味的将利润放在药品提成上。与此同时,作为药监 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于医药企业的监管,对于“医代”与医院及医生之间的灰色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并严加处罚,杜绝因腐败行为将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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